1、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(不包括学生户口)以上(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)。
2、已婚[、含离异(或丧偶)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,或年龄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。
3、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方米(含)。
4、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,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。
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